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
1、早稻种植补贴。继续实行早稻直补。凡种植早稻1亩以上的,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
2、水稻良种补贴。凡水稻种植,应用金早47等早稻良种或应用两优培九、中浙优1号、协优9308、甬优系列、绍糯9714等晚稻良种的,给予每亩20元的良种补贴。
3、稻麦种植大户补贴。凡稻、麦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按复种面积每亩补贴60元;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用于粮食生产且连片稻麦复种面积100亩(单季在5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或种粮大户享受每亩120元的补贴。
4、旱杂粮生产补贴。对单一品种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旱杂粮示范畈,每亩给予50元的补贴。
5、实行农资补贴。为减低农民种粮成本,对粮食播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或种粮大户给予每亩50元农资补助。
6、实行水稻机插作业补贴。大力提倡、推广应用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技术。对采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的连片50亩以上的机插种植户,给予每亩60元的补贴。(如以省作业券形成机插的,市财政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7、实行水稻统一服务补贴。大力鼓励统一机耕、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植保防治、统一技术服务。对提供统一育秧和植保统防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社或大户,分别给予每亩40元的统一服务经费补贴。同时对服务于本市农户的育秧大户设施给予补助,设施用地视为农业用地。
8、加大科技示范户补贴。凡水稻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可推荐1—2户种植水平高、示范带动强的农户为科技示范户,市里给予每个示范户200元的示范带动、指导经费补贴,具体由各镇(街)审核推荐。
9、设立单季晚稻强化栽培暨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奖。设优胜示范畈奖10个,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7名,奖金各3000元。
10、全面实行种粮大户水稻生产政策性保险。将水稻作为农业政策性保险必保品种,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保障范围为水稻因台风、暴风暴雨、洪水等灾害造成的产量损失。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保险费为每亩20元,给予90%的保费补助(包括上级补助)。
11、实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粮食生产政府特殊补贴。对粮油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粮食种植大户或企业(粮食种植面积满200亩可配一名)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在工作期间,市政府给予每月1000元的特殊补贴。在粮食增产增效方面成效突出的,可优先评定为市农业突出贡献人员。
12、沃土工程补贴。积极实施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确保全市1万亩标准农田地力提升任务的完成。加强吨粮田建设,到2009年底,全市吨粮田面积争取达到1.3万亩。对连片50亩以上的绿肥示范畈给予每亩50元补贴;对一季大田作物亩施1000公斤以上湿粪肥或500公斤以上干制粪肥,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对稻草秸秆还田的,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池塘清淤中利用塘泥肥田厚度在5厘米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补贴。
13、对粮食收购进行补贴。继续实行稻谷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提高订单储备粮收购价补贴标准。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不低于90元、中晚籼稻不低于92元、粳稻不低于95元。储备轮换所需的稻谷市内收购部分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订单,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储备粮收购价除省里补贴外,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配套。
以上政策由农业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上述各项补贴奖励资金均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申报。其中,单季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或强化栽培竞赛、综合培肥示范点建设项目由镇(街)直接申报,其它项目均先由村填写好分户分畈清单,由镇(街)汇总上报;水稻种植大户则须附耕地承包合同或流转协议。
2、审核。各镇(街)要对各项扶持政策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市农业局。农业局对各地上报的补贴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分季实地核查验收。其中增施有机肥示范点建设实行随报随核查。
3、拨款。财政部门按照市农业部门核实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街)。各镇(街)负责将明细资金及时发放到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农户。
三、工作要求
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面广量大,操作复杂。对此,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实施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街)分管农业领导要牵头负责这项工作,从镇(街)、工作片都要建立一个具体的实施小组,特别是村级人员一定要选择经验丰富、工作细心、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的人,确保公正公开实施。
2、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各镇(街)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粮食生产与沃土工程扶持政策的宣传,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各类扶持项目的实施。与此同时,各镇(街)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出台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3、公开操作,加强监管。各镇(街)要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操作程序,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强化公开监督,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弄虚作假的农户取消补贴享受资格。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